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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厨在年代文里当保姆 第160节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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细嫩又紧实,嗦的时候能感觉到肉是丝丝缕缕的,香料的味道完美渗透进了每一丝肉里,再加上红油的麻辣……

辣中带甜,麻后有香,鲜香四溢,绝了!

而且这块肉最容易下口,新手友好,只有一片平平的骨头,形状有点像买夏威夷果附赠的那个开果器。

捏着一角,就可以体会大口嗦肉的快乐了,这是整个兔脑壳上肉最多的一个地方,错过了这个村可就没下个店了,剩下的肉都得从骨头缝里硬找,只有这块肉最善良,好吃又好嗦。

一块儿不大的骨头,黎安安翻来覆去地啃,确保上面没有一点肉丝残留,才开始下一步。

不过脸颊肉的这块骨头也不能扔,一会儿还有用。

下一步吃的这个地方,黎安安其实不是很懂这块肉为啥存在,每次吃的时候她都忍不住舔一下自己的上颚,一排骨头啊,也没有肉啊,但是兔子的上颚就有。

这片肉……对,要用片来形容,它紧紧地贴在上颚的骨头上,吃的时候要直接上手从一头轻轻撕下来才行。

但凡动作粗鲁一点,没有完整地把这片肉撕下来,那下面的动作就很狼狈了,需要用指甲一点一点地抠那个肉,抠得乱七八糟的才算能全都吃到嘴里。

后来她才知道,原来人家还有个好听的名字,叫“兔天堂”。

中国人,就是会起名。

这片肉,虽少,但是浓缩就是精华。

质地紧实又鲜嫩,兼具韧性与脆感,吃起来好吃又有趣。

而且必须在吃第一口的时候就细细品味它的独特口感和味道,因为……没有第二口了。

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角,没事儿,下个兔头还有“天堂”,她有8个“兔天堂”!

接下来吃的这个地方,很多人不敢尝试,黎安安倒还好。

兔眼睛,她不至于害怕但是也不会去细品,反正每次遇到就囫囵吞枣地吃。

这时候,就可以把刚刚放在一旁的那块“开果器”骨头拿过来了,用兔兔的骨头抠兔兔的眼珠子,煮豆燃豆萁。

噫——这才叫骨肉相残。

不过还真别说,贼好用,一挖就出来。

听爱吃这个地方的人说兔眼睛“脆里含汁”,不过她每次吃得都不是很认真,倒是没吃出来。

吃完眼睛,基本也就代表着整个兔脑壳看起来就没剩啥肉了。

但是,只是看起来而已哦,因为掀开它的头盖骨,还有一个重量级选手——脑花。

用手顺着菜刀剁出来的那条缝儿,小心地掀开两侧的骨头,注意动作要轻一点,不要碰到里面的东西。

兔脑花易碎又好吃,完整的兔脑花就像被切成两块的鸡心。

不大一个,但是软糯又香醇,拿着脑花勾一下盘子里的红油再放入口中——

唔——

太少了!

还没等慢慢品味呢,就没了!

但是味道绝对没得说,卤料早就经过骨缝渗进了脑花里,再加上刚刚蘸的红油,吃起来又麻又辣,但又不会掩盖脑花本身的香。

口感就是大多数动物脑花的那种绵密,但是因为足够小,所以足够入味。

像是猪脑,有时候处理不好就能尝出一点腥味,但是兔脑花是绝对没有的,它有脑花的全部优点,又因为烹饪方式规避掉了仅有的那个缺点,简直是完美无缺。

黎安安觉得腮帮子肉第一,脑花第二,整个兔脑壳点睛之笔的两个地方。

吃完脑花,就没得吃了?

不,还能嗦骨头,骨头缝里都藏着味道呢,每块儿骨头都不能放过!

吃到这,其实已经有点辣了,黎安安一边嘶哈嘶哈地深呼吸,一边嗦着手里的骨头,时不时再嗦两下自己的手指头。

形象?不存在的,在兔脑壳面前要什么形象,只要亲亲就够啦。

话说,吃完一个麻辣兔头需要和它亲吻上无数次,想不爱上它……太难了。

怪不得“啃兔儿脑壳”还有另外一层意思——亲吻。

贴切,真他爹的贴切。

黎安安这边已经吃完了一个兔脑壳,对面那个还在掀天灵盖儿。

骨头让他掰得乱七八糟的,里面的脑花紧紧地贴着内壁,一抠一掉渣儿,袁小四已经放弃把它完整取出来了,开始使用“一指禅”,剜出来一点舔下手指,剜出来一点吃一点。

……

看起来都没有小石头聪明。

傻大馋小子。

不过,不管再怎么难,最后还是都吃到嘴里了。

黎安安赶紧教了他一点吃兔脑壳的技巧,原本她以为这玩意儿是吃货的本能,没想到还得传授。

“怎么样?味道不错吧?”

袁小四嗦了嗦手指,“好吃。你还说呢,我要是不回来,都吃不着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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