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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4章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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跟谢简来的是一个捕头和两个捕快, 看着都十分老练,那捕头一看见沈延青就大跨步上前拱手。

待说清来龙去脉,捕头说烦请他们明日去县衙做个人证。

沈延青想了想, 问:“所有人都要去吗?与我同行的秦举人受了重伤, 几位要押解贼人回去,路上不能耽搁, 只怕不便赶路。况且我与秦举人的家眷昨夜又受了惊吓, 也不能再受颠簸。”

那捕头听懂了言下之意, 按理来说这些人都该去衙门录口供、补讯录卷宗, 但眼前这位是南阳省的解元,比他们县尊还厉害一层, 何况这解元看起来最多廿岁出头,以后必定大有所为,绝对是个不能得罪的人物。

“老爷思虑周全。”捕头殷勤答话,他提议让秦举人和内眷们留在金鲤客栈养伤休息,只让沈解元一人代表即可。

沈延青点头道:“此法甚好, 既如此,明日天亮我便随你们押解贼人去县衙。”

此话一出,谢简二人也说同去, 甘做人证。

夜雨连绵, 寒风飒飒。

沈延青在灯下看言瑞给秦霄上药, 小臂长的伤口让他不禁嘶了一声。

秦霄扭过头, 笑得促狭, “岸筠,这伤口在我背上,你叫唤什么?”

沈延青见他面不改色,还有心思开玩笑, 想来这厮根基好,先天壮,这伤确实对他不算什么。

“你管我叫唤什么。”沈延青走近帮言瑞扯干净的布条,看着小臂长的伤口,不禁想到一条规定,“逐星,你这伤若是留了疤痕,只怕影响会试。”

科举取士,除了考察考生的学识和家庭三代,还会考察外表。像是残疾,身体面貌有大块印记的,也不能成为进士。

“我这是外伤又不是娘胎里带的。”秦霄也拿不准主意,渐渐的,语气有些虚,“应该无妨吧?”

言瑞听了这话,柔柔看向夫君的眼睛,“别想这些了,咱们能有命活着就好,那进士考不考得中又有什么要紧。”

经过昨晚那一遭,言瑞算是彻底想通透了,什么功名利禄,都是虚妄。他这辈子也不求秦霄加官进爵,只要平平安安与他厮守在一处便是诸天神佛庇佑了。

沈延青被两人拉丝的对视腻住了,猛地撇开头,他发现秦霄左耳居然有环痕,再仔细一看,左右都有,除了耳垂上有,耳廓处也有。

这环痕很淡,不凑到耳根前看轻易发现不了。

“逐星,你小时候还打过耳洞呢?”沈延青问道。有那富贵人家怕男孩夭折,便把男孩当女孩养,打耳洞穿女装也是常有的。

沈延青想,定是这小子幼时身体不好,言家把他当女孩养过。

言瑞一听这话,蹙了下眉,忙给沈延青使眼色,示意他不要提这茬。

“应该吧。”秦霄冷淡道。

气氛陡然冷却,沈延青察觉不对,见秦霄面如寒冰,心道自己肯定说错了话,不禁看向言瑞求救。

“沈兄,穗儿说给逐星做了猪肝粥,你帮我去厨房看下好了没。”

“我这就去!”沈延青感激言瑞给他台阶下,连忙接话遁了。

门扇合上,言瑞坐到秦霄对面,为他穿衣系带,见他面色冷肃,不禁叹了口气,“好啦,沈兄又不知道缘由,不过无心一问,你与他摆什么冷脸。”

秦霄被言老爷抱回家前耳上便有环痕,金凤寺的住持自不会做这事,做这事的只能是秦霄亲生父母或者近亲。

秦霄吐出一口浊气,眉心皱起,闭上了眼,“是我错了,待会儿我自会向岸筠赔不是。”

言瑞知晓秦霄从小膈应耳上的环痕,这环痕就像一个烙印,时刻提醒他——你是被抛弃的孩子。

“哎呀,哪里就要你赔不是了。”言瑞本想抱住秦霄,但碍于背伤,他只好捧住秦霄的脸颊,对额蹭了蹭,“沈兄不是小气的人,好啦,我晓得你心里不痛快,不痛快的事咱们别想。”

秦霄睁开眼睛,看着近在咫尺的桃花眼,心中滞涩消退了大半,“好,我不想了。”

言瑞从小就知道这冤家的脾气,也是哄惯了的,知道他心里还不舒服,便去隔壁房间把珍珠抱了来。

珍珠本来在何嬷嬷怀里睡得香甜,却被突然弄醒,本来要哭,但看见抱自己的人是爹爹,又把眼泪收了回去。

等过了年,珍珠就满两岁了,现在能说很多话,说得最好的“爹爹”。

言瑞抱着珍珠边拍边走,不到一刻钟,珍珠就闭上了圆溜溜的大眼睛。

珍珠被放到了柔软的床榻上,盖上家里带出来的小锦被,睡得香甜。

秦霄趴睡在外侧,看着里侧的儿子,心里一阵柔软。

“好啦,都过去这么多年了。”小夫郎蹲在床头,柔软的红唇轻轻摩挲着他的耳廓,“珍珠是你的骨血,他才是你的亲人,那些不相干的都忘了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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