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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4章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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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黎生……”陈嘉铭低低地嘟囔,“你衣品好差,还偏要给我挑衣服。”

“那怎么办?让你自己搭你肯定又穿得跟晚宴那天一样,那么引人注目,全场的人都看你,我呷醋都呷不过来。”

“那套就是普通的正装。”

“你还穿了衬衫夹和袖箍,还有那个领结……我都不想说你!”

“正装礼仪,不然衣服会皱。”陈嘉铭满不在意地解释,“况且一般人不会特地注意到别人戴了衬衫夹,除非一直盯着别人的大腿看,就像黎生你。”

“我是在乎你,怕你被别人拐跑,才一直注意着你。”黎承玺委屈巴巴地抛开手里的衣服,双臂揽住陈嘉铭的腰,将他搂紧自己怀里,腻腻歪歪地在他颈间磨蹭,“我现在是你明媒正娶的老公,我呷醋更名正言顺了。我不想别人看到你,他们会遐想你的,我一想到就好生气。”

陈嘉铭用手掌轻拍他的脸,响起两声清脆的声响,声音里有一缕笑意:“那怎么办呀,黎生。”

“好想把你关在家里,只有我能看你,能和你说话,和你亲密,你也只能对我笑。”黎承玺微微侧头,在陈嘉铭冰凉的手上落下几个暖烫的吻,“但是你会生气的,我不想你生气。”

“那你还带我出去。”

“我想向他们炫耀你,让他们知道我老婆就是那么漂亮温柔,做事周到体贴,还很辣,这么好的人,是我黎承玺的太太。”黎承玺抬眼,用潋滟的纯黑眼珠看着陈嘉铭,“穿了衣服我们吃顿早饭就一起去,好不好。”

陈嘉铭把黎承玺选的那件条纹衬衫在身上比划了一下,眉头轻微一挑,道:“这件衬衫偏休闲,领口会开得比较大,你确定?”

黎承玺很喜欢吻咬他的颈部,特别是后颈,这会让他产生一种犬科生物叼起猎物时的满足感和凌虐欲,陈嘉铭稍长的发尾下,是一串又一串重重叠叠的吻迹和齿痕。

“不行,绝对不行。”黎承玺把那件条纹衬衫抢走,团成一团随手扔到衣柜顶上,又继续在衣服堆中搜寻。

陈嘉铭最终换上的是一件丝绸质感的纯白衬衫,光在面料上流淌,近看有细细的闪,打一条暗蓝色的衬衫,把那流光压暗了些,奢华而不显得张扬,内敛又不泯然众人。胸口上是黎承玺先前送他的那枚蓝宝石胸针,青金石袖扣,举手投足间尽显优雅。西裤皮鞋,利落干脆,光是站在那便让人挪不开眼,下意识被吸引上前,却又被他周身的淡淡寒意冻得不敢近身。

进进退退,好像蹩脚的华尔兹。

黎承玺情不自禁地抱着他原地转半个圈,在他面颊上重重印下一吻,亲得他的脸有一瞬间的形变。

“好漂亮,”捧着陈嘉铭的脸,黎承玺心里酥酥软软一片爱意,一想到这是全然属于自己的人,他抑制不住地生出了欺负欲,紧紧捏住陈嘉铭的脸,看他像金鱼一样嘟着嘴,眼珠死气沉沉,怎么看都可爱,“怎么那么漂亮,我的陈陈猫。”

闻着他身上,自己常用的香水的味道,他用了自己的洗发水,发尾是清爽的柠檬味,他的衣服是自己挑的,手腕上的表和他的同款,胸针是送他的见面礼,右耳上的耳垂是自己的定情信物,肌肤上的吻痕拜自己所赐,牙齿留下的印记是独属于他的标记。就连他那双,在冰冷镜片下的无神的眼睛,也装着小小的自己。

这是陈嘉铭,黎承玺这辈子最爱的人。

他全身上下都有黎承玺的独特痕迹,一举一动,一呼一吸,一颦一笑,一寸一分,都与黎承玺有关。这大概便是做恋人最满足的时刻。

“满意了?”陈嘉铭拍开黎承玺捏住他脸颊的手,整理了下袖口,“准备走吧,到时间了。”

邝迟朔,何宗存,邱仲庭,或者还有别的某某,陈嘉铭心知肚明今日的赛马会不会平静,甚至可能会迎来一次大洗牌,谁输谁赢,谁顺谁逆,一切都说不准。

在黎承玺一厢情愿搭建的甜蜜温巢之外,风诡云谲。

·

宁港流行赌马已久了,说不清是原生土长的产物,还是b国舶来的遗留品,总之上到名流富豪,下至平民百姓,没有看到赛马会能忍住从自己的皮夹里抽出钞票来押注的,区别在于阔人能坐在场内,放下全身心来看,普通人只能递给场外小贩几张皱巴巴的钞票,小贩从木杆上摘下一张同样皱巴巴的钞票。一本封皮破烂泛黄的马经在几人的手中被争来抢去,每个人被烟熏黄的手指间都夹着廉价香烟,待把长烟吸成短烟的时,才迟迟押下一注,仿佛那薄薄的马票,是决定他此生薄命的一张。

有人赌名马,有人赌合自己眼缘的一匹,有人赌街边江湖神算摇签子掉出的签,有人赌一看就蹩脚的马来逗乐,寄希望于能上演一出小人物逆袭的英雄史剧,捏着小小的马票幻想自己作为蹩脚马伯乐受到众人的仰慕,吹嘘一番自己的慧眼识蒙尘之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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