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, 他领回了一只幼狼。
昨夜宴会上,本该是群雄角逐、修罗场雄竞的重大剧情,结果他竟不小心卷入其中,成了明夺美人的股票之一。当时皇帝、丞相、阙袭兰……就连他那心怀鬼胎的弟弟都在,那么多虎视眈眈的情敌,都看到他出风头了。
不仅看到了, 恐怕连牙根都恨得痒痒。
如今小侯爷一朝清醒, 肠子都悔青了。
救命啊……他出这种风头干嘛?
闻钰的玉佩, 他不出手, 自然也有别的情敌帮美人赢回来。都怪那昭国人挑衅, 以为玉佩要落入敌国之手,让他一时心急,顾不上许多,竟亲自上了场。
他赢了昭国使者, 遇到奇怪的面具男人,夺回了闻钰的传家玉佩,最后还意外接受了只幼狼?
乱套了。
全都乱套了。
说起来,这是他穿书后养的第二只宠物?还是第三只?
不对, 那坑了他不少回的胖鸟算闻钰的,这勉强算第二只。
玉团夭折之事依旧难平,新手养第二只宠物偏偏就让他遇上狼,未免难度过大,洛千俞忍不住泛起愁云。
他不是当初的三皇子,权势滔天,他没有狼圈,便只能养在身边,这小狼若是养大了,体型真像昨天那人说的那么大,绝对是个烫手山芋。
以前遇事觉得麻烦,就直接送给闻钰,小肥啾是,玉团是,就连那匹披风烈马也是。可幼狼偏偏是昭国使臣所送,经了皇帝的面,和御赐之物没什么区别,意味着就不能再赠予旁人。
小侯爷叹了口气,只得认命,把那四仰八叉的小狼重新捞回来,放在怀上。
难怪方才感觉胸口有点沉,好像有四处着力点,幼狼太小,以至于撑直身体时,爪子都颤颤巍巍,站不稳当。
看这样子,也就一个月大,恐怕刚断奶不久。
洛千俞指腹蹭过小狼耳朵,耳尖的毛发熠熠生辉,洛千俞怀疑这就是聪明毛,他想了想,“既然养了,我给你起个名字吧。”
“你既是我养过的第二只宠物。”洛千俞垂眸,略微思忖,便有了主意,道:“那便叫你‘二狗’吧。”
话音未落,幼狼前爪搭在他胸前,忽然伸出一只爪,堵住他的唇。
小侯爷:“……”
嫌弃他想的名字?
虽说和玉团相比…确实稍微差了点,可那是他三妹起的名字,自然更可爱更有灵气,话说回来,他想的这名字就没有优点?二狗难道不更朗朗上口,更有记忆点些?
“不喜欢?”
起名太难了,他穿书前也养过宠物,可都是他爸起名,这才避免了“二狗”、“旺财”这类名字,更别说是古风一些的名,这可难坏了洛千俞这个土生土长的现代人。
“既如此,那便唤你……”洛千俞声音顿了片刻,轻声道,“云衫。”
这只小狼崽生的独特,毛发也漂亮,恰似流云翻涌,雪色与烟霭交织,层层叠叠裹覆其身,恍若披了一袭剪裁天成的云缎华裳。
云衫,云朵一般的衣衫,倒是相当称它。
幼狼歪过头,也不知道满不满意,就在这时,小侯爷听到院外传来响动,估摸了下时辰,怕是要练武了。
头可断,血可流,学可以不上,官可以不当,但晨练雷打不动。
闻钰真是个称职的老师。
一个时辰过去,小侯爷瘫坐在长凳上,小腿酸胀如灌了铅,掌心磨出的红痕隐隐作痛,他仰起头,哼唧道:“闻钰,今日就练到这儿吧,我昨夜贪杯饮了酒,如今还宿醉着呢,头脑发昏,使不上力气。”
闻钰却微微侧过脸,只留给他半边轮廓,他听到那人道:“不成,晨练不能断,少爷不可偷懒。”
他就知道!
洛千俞就知道这大冰块儿断然不会松口,只好退而求其次,“那好歹和以前一样,给我揉揉小腿肚,还有肩膀,又酸又疼又难受——这么练下去,骨头都快散架了。”
没想到,闻钰今日竟一反常态毫不留情,垂了下眸,道:“少爷自己活动便好。”
小侯爷正想耍赖,目光却不经意落在主角受头后和耳侧,目光微微一顿,仿佛隐隐泛着薄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