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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初離開京城的時候,點點還小,而明珠——

明珠還沒有出生呢。

在陽豐縣他們待了整整六年,期間黎老頭和石氏倒是來回京城不止一趟,反倒是黎修平和方青青一直都沒有回去過。

而如今,點點已經是九歲的大孩子了,哪怕是明珠也已經滿了三歲。

說起來,明珠已經有了美人胚子的雛形,長相結合了爹娘的所有優點。

家裡的這兩個孩子吧,還真是從小就有些特別之處,與別家的孩子不太相同。

比方說點點從學說話開始就表現出話癆的本質,每日裡即便只有他一個人,也能嘰嘰喳喳嘮叨個沒完。

可是明珠與他恰恰相反,似乎很不愛說話。

或者說是人比較懶,能不開口絕對不會多說一句。

而且明珠還愛美、十分的愛乾淨,哪怕只有三歲也可以看得出來她長大以後會是什麼模樣。

按照她娘的說法那就是,一天要洗八百次手,一點點的髒污都忍受不了;

哥哥如果在外面玩的一身汗回家,明珠還會躲閃開來,不洗得香噴噴絕對不靠近哥哥一米以內。

明珠無論是學走路還是說話都比點點要晚,石氏說這很正常,姑娘家勁頭小一開始沒什麼力氣。

方青青雖然知道這個說法沒什麼科學根據,卻也知道閨女其他方面沒問題的,於是也就聽之任之。

除此之外,明珠的性格也是很活潑的,似乎很愛笑。

而愛笑的女孩子運氣都不會太差,方青青是深信這一點的。

沒看到家裡人似乎都更加的|寵|明珠,而且點點也不吃醋。

在某種程度上來說,家裡最疼妹妹的,可是他這個哥哥。

還有黎修平,也非常的疼閨女,比之兒子要溫柔憐惜疼愛好多分呢。

說起來這也是有原因的,因為明珠長相與她娘最為相似,尤其是那一雙眼睛。

簡直就是與方青青如出一轍,而黎修平還有點點在這個家裡最喜歡的人可都是媳婦/娘。

於是每每對上與媳婦/娘長得相似的明珠,不就忍不住更多了幾分的疼愛?

方青青當然也更稀罕閨女了,可正因為喜歡,才不能|寵|著慣著更要嚴格要求啊。

父母對待孩子,慣子如殺子。

尤其是閨女長得這麼好,而且明珠以後註定了嫁的不會太差,在那樣的夫家生存更是會有許多規矩要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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