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噁心的玩意兒。」姜夢瑤道。
「不用怕,按照你說的,我們找律師,打官司。只要他們敢鬧,我們就不要跟他們客氣。」鄭長冬道。
那個男同學的妻子叫鄧宛如,鄧宛如生有兩個孩子,其中一個孩子才幾個月大。她沒有想到自己的男人就這麼沒了,她跟婆家人的意思就得讓那幾個跟她男人喝酒的人做出賠償。
鄧宛如不是傻子,她都有一一去打聽,她問了丈夫的同學,也問了飯店裡的人,這才知道她的丈夫是跟班長他們幾個男同學又去喝酒了。
在聚會結束之後,那幾個男同學自己跑去小聚。這一會兒,班長卻暗示他們,讓他們去姜夢瑤的婆家要錢。
「你們當我沒有腦子嗎?」
「是你帶我男人去喝酒的,卻要我去找別人要錢?」
「就因為他們家有錢,所以我就得去誣賴他們嗎?」
……
鄧宛如氣得不行,他們真要是去無辜的人家裡鬧,別人真會給錢嗎?別人就不會對付他們嗎?還是他們指望別人施捨他們一些錢?
「我要去告你們!」鄧宛如道,「我要告你們謀殺!」
班長慌了,他原本想著那個男同學自己回家的路上被凍死的,跟自己沒有關係的。他讓大家給一些錢,給男同學家里人一些賠償款,這一件事情也就過去了。
由於大家給的錢太少了,班長就把主意打到姜夢瑤的身上。他原本以為姜夢瑤會同情鄧宛如他們,卻沒有想到姜夢瑤要他們把責任劃分清楚。
班長當時都已經想好了,要是姜夢瑤多拿一些錢,他到時候就暗示鄧宛如是姜夢瑤夫妻的錯。姜夢瑤夫妻有權有勢的,鄧宛如必定不敢去鬧姜夢瑤夫妻,鄧宛如就只能拿著那些錢息事寧人。
「對,告你們謀殺。」那個男同學的家裡人也是這麼說的。
「孩子還那么小,他們沒有了爸爸,你們有那麼多錢養他們嗎?」班長問。
「告了你們,你們賠償了,不就有錢了嗎?」鄧宛如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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